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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山区法院通过示范性裁判快速化解一批农民工追薪案

      近日,泰山区法院在审理一批农民工追薪案件中,探索运用“示范性裁判+调解”方式,通过1案示范判决,促成15案调解结案,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2021年3月,王某等16人经劳务中介部门介绍跟某项目实际施工人在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其间,项目实际施工人与承包方终止了劳务分包合同关系,王某等人的劳动报酬无人兑付,王某等人遂将项目实际施工人与承包方起诉至泰山区法院。考虑到案涉人数众多且牵扯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负责处理该批案件的泰山区法院泰前法庭十分重视,迅速组织法官研究确定案件审理思路。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各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背景,展开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各方对原告实际从事了劳务并无根本分歧,但两被告对劳务费的负担存在不同意见,都不愿支付劳务款。调解陷入僵局后,泰前法庭第一时间选取其中一个案件开展示范裁判,判决实际施工人支付原告王某劳务费4200元及利息。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其余案件参照该判决结果进行了调解,最终成功化解该批纠纷。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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