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市内就医不再受参保县市区区域限制

      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为深入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层次,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水平,让全市参保群众享受到更加便利、更加贴心、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就近方便就医问题,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市内就医不再受参保县市区区域限制,实现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参保职工、参保居民提供医保服务及直接联网结算。

      打破区域壁垒,医疗保险服务更便捷

      记者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广度和深度,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市内就医不再受参保县市区区域限制。届时,我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只要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具备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可以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并直接联网结算。这也就意味着,不管参保人员是泰山区职工还是东平县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

      “具体来说,住院方面,如果参保人员需住院就医,自2022年1月1日起,他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一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中自主选择就医,这家定点医院可以是在新泰,也可以是在宁阳,并可实现直接联网结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普通门诊统筹方面,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一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门诊中,选择一家作为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门诊,只要具备泰安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就诊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并联网结算。

      同时,这一情况也同样适用于门诊慢性大病。也就是说,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不论参保缴费地在我市哪个县市区,都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一家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做为其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门诊慢病待遇及联网结算。

      变更期内参保人员可重新选择门诊慢性大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医保待遇正常享受的前提是参保人员一定要正常参保缴费,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大病每个年度内也只能分别选择一家定点机构作为签约备案定点机构,参保人员若要变更已备案的定点机构,需要在每年1月的集中变更期内统一进行变更。

      “如果参保人员对已经选定的门诊慢性大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满意,或者是感觉到就医不方便了,2022年1月份,他可以自主变更自己的门诊慢性大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该负责人表示,变更方法很简单,无论参保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只要在2022年1月底前,携带个人社会保障卡(未发放社保卡的参保居民可持身份证)或使用电子医保卡到新选定的门诊慢性大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即日生效。“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变更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超出变更期限的,原则上当年度不再进行门诊慢性大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后,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再次变更。对于没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员,则无需任何操作,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022年开启在即,为了不影响灵活就业人员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时通过网上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纳,或到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缴纳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记者了解到,尽管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随时缴纳职工医保,但是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还是会受到影响。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间断超过6个月的,与单位解除合同超过3个月后以灵活就业人员重新缴费的,等待期为3个月,等待期内不享受各项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满后方可正常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此外,如果参保人员选择按单建统筹即5.5%缴费比例参保缴费,将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如参保人员选择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需按统账结合方式即10%的缴费比例参保缴费。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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