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爱困难群众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新泰市工作站为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垫付抢救费用

      2020年11月7日11时许,青云街道办事处牛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滨河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滨河大道与和圣路路口,与顺行的西张庄镇范某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车部分损坏,致范某某受伤,后经申请成功为范某某垫付救助基金抢救费6万余元。

           2022年1月份,经新泰市人民法院判决后,范某某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家属第一时间联系新泰工作站工作人员,主动偿还救助基金6万余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受害人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解决伤者的后顾之忧。但是,再完善、有效的救助制度也只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补救措施。“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才是远离交通事故的良策。

           【通讯员 杨静波 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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