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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榜样丨泰安市最美女检察官沈利平:深耕检察一线 传递检察温度

      在法庭上,她娴熟地讲解法律知识;在单位,她是领导和同事们公认的“拼命三娘”;在工作中,她清亮的声音和轻快的脚步,与紧张忙碌的工作氛围融为一体……她就是泰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沈利平。

      ​25岁研究生毕业后,沈利平就进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今年39岁的她深耕检察工作14年,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办案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公诉人”“泰山先锋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被省人民检察院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近日,在泰安市妇联评选的“泰安市最美女检察官”名单中,沈利平成功入选。

      用公平正义之心诠释检察官真谛

      工作中,沈利平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的理念,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她认真对待每一份证据、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把他们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多换位思考,多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办好一件案子,她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她的时间表里,8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摞摞卷宗陪她度过,用她自己的话说:“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办法。”

      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但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

      近年来,沈利平共办理各类批捕、起诉案件900余件,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获有罪判决,所办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无一差错,准确率100%。

      铁血柔情,传递检察温度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温度的,执法者就是温度的传递者。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沈利平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给他们一个机会、一次新生。

      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沈利平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刘某16岁,自幼父母离异,跟随奶奶生活,初中没上完辍学,来泰城寻找工作机会,但由于盗窃被抓获。

      刘某比同龄人长的要矮要瘦,看着年龄也就是十三四岁,怯生生的眼神和无处安放的小手,让沈利平瞬间破防了,让她真切地感受到这个小男孩生活的不易与无奈。经过详细询问得知,刘某之所以盗窃,是因为身上确实没钱了,好几顿饭没吃,所以爬窗入户找食物。

      为了深入了解刘某,她走访了刘某所在的村委,向刘某的奶奶和邻居了解了刘某的平时表现,认为刘某是一个可以挽救的孩子,如果有了刑事犯罪记录,会成为一辈子的污点。

      经过汇报,检察机关综合决定给刘某一次机会,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为了让刘某能走上正道,沈利平联系村委和民政部门,为刘某和奶奶申请了低保,又联系了技术培训学校,让刘某可以掌握一门生存技能,避免再次走向歧途。

      探索参与社会治理新机制,让检察建议走出去

      少年儿童的安全保障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沈利平发现,泰城一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存在隐患,一直无法取得办学许可证,考虑到消防安全关系到幼儿的健康甚至生命,她走访了消防、教育、行政审批、住房建设等各个单位,了解了相关的政策。针对不同职能,沈利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协调各个部门一起会商解决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问题,将检察建议落实落地走深,完善了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设施,切实解决了120余名幼儿的安全问题,实现了从办案走进来,到检察建议走出去、聚起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转变。

      在工作中,沈利平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用心、用情,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张汶宁 通讯员 赵圣囡 张甜 审核 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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