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丨应急科普|危险!危险!工人踩空摔落,双腿严重受伤
近日,贵阳市花溪区平桥一名工人在水塔施工时不慎一脚踩空,摔落至5米下的水泥平台上,双腿受伤严重。接到报警后,田园南路消防救援站前往救援。到达现场后发现,被困人员位于施工的水塔工地中,距摔落位置约5米,现场可通行环境狭窄复杂,人员转移难度大。了解情况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展开处置,数分钟后成功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将其送上救护车,交由医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后经询问工友得知,受伤男子是在水塔内墙约5米高的位置进行施工作业时不慎踩空,摔落水塔水泥平台上,由于坠落时腿部先接触地面,导致其腿部受伤。
以下安全事项,请务必牢记!
高处作业常识你了解多少?
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高处作业是最为常见的危险作业之一。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提升高处作业安全意识,提升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那么,高处作业究竟有哪些风险?在高处作业时如何做到防患于未然?一起来了解吧!
一、什么叫做“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一般包括:
高楼安装空调
高楼线路检测
空调外机维修
高楼维修
高楼玻璃清洗
其他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以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1983规定:凡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作为高处作业。
因此,在建筑物作业时,这个概念涉及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凡在2M以上且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作业,即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存在哪些风险?
高处坠落(安全带、安全绳缺失、梯具不稳、吊绳老化断裂)
触电(带电作业或不慎接触高空电源线路)
引起火灾(高处作业涉及焊接等动火作业)
物体打击(作业工具、材料坠落对下方人员造成伤害)
高空坠落发生的原因,一般可分为施工的问题、人员问题和环境问题。
三、高处作业有哪些安全管理措施?
需注意
1.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如穿软底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2.登高时用的脚手架要符合规定,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断裂伤痕。
3.注意脚手架是否坚固、结实,平衡。各层都要放底板篇笆,上下脚架要有良好的扶手。
4.高处作业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的施工,必须在4-6米处设一层固定的安全网。
5.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或行走前,必须在上面搭设跳板或下方满搭安全网。
6.冬季在寒冷地区从事高处作业时,防止踏冰滑倒。
7.在高处作业遇有雷击或将有大雷雨时,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离开。
需禁止
1.严禁向下抛掷物体、工具及其他杂物。
2.严禁在吊运物体及吊笼设备上行走。
3.严禁作业人员从脚手架、龙门架上下。
4.严禁在四周没有架设安全网时从事高空作业。
5.使用的小型工具要带上笼头,在传递物体。工具时应使用吊绳。
6.登高时禁止使用没有防滑或梯档缺损的梯子,梯顶端应放置牢固或有专人扶梯。
7.按照相关规定,高处是挂作业不得在大雾、暴雨、大雪、大风(风速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等恶劣气候及夜间无照明时作业。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十不准”
1.未执行审批程序(无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危险作业审批、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作业现场未经确认、现场无人监护等),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恶劣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等)或光线不足,不准从事室外高处作业。
3.上下通道(梯子)不牢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4.升降设备未验收合格,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5.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或不可靠,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6.施工单位或个人无相关资质,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7.临边、洞口无防护无警示标志,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8.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9.从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职业禁忌症,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10.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未正确穿戴,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亓浩波 审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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