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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丨应急科普|一文读懂!关于动火作业,你需要了解这些……

       在安全管理中,凡是动用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需要引起重视。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一、什么是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分为:

       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二、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1.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2.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3.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米。

       4.当使用色谱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体积百分数)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体积百分数)。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凡处干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米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在铁路沿线(25米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9.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0.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米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米,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3.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四、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动火作业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安全动火以下事项要注意

       1.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2.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4.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5.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6.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从源头做好防范才能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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