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民生面对面丨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苏婷 摄影 赵文文)14日下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青一行来到“服务民生面对面”栏目,现场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联合验收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帮助市民办成事

       热线接听现场,有市民咨询政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民情企意工作室两个岗位的情况。

       张青介绍,为了真正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搬到位置最明显的总导服台,每天由一名副县级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员现场值班。在问题处理过程中,“小美”帮办员还提供贴心周到的帮办代办服务。通过这种一线工作法,从3月份到6月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解决或协调办理企业群众反映的大厅内外各类问题49件,获得了企业群众一致好评。

       另外,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用好“送上门的意见”,今年6月7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全省首个政务服务领域民情企意工作室,把12345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渠道收集的问题进行统一收集、统一分析、统一处置、统一督导,按照咨询求助、意见建议、服务投诉等进行归类分析处置,针对流程不优化、宣传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业务不熟练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和窗口有针对性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检查、成效检验。上半年,民情企意工作室共收集诉求和问题12000余条,处理完成率98%以上,预警督办问题17条,赋能创新工作事项6项,实现了以企业群众诉求小切口撬动政务服务大变革的目标。

       工业项目中厂房、仓库等生产性设施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暂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征收

       在热线接听现场,有市民咨询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工业项目配套费征收标准以及相关优惠政策。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培庆答复,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政策,今年1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3〕1号),要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得再分为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各地市确定相应征收标准,并自今年4月1日起,有关减免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目前,我市正在修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降低工业项目建设成本,近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明确了在我市配套费征收新政策正式发布前,工业项目中厂房、仓库等生产性设施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暂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征收,待我市政策明确后,将按照新文件规定执行并对已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多退少补。

       关于工业项目配套费减免政策,肖培庆介绍,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的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场所

       在热线接听现场,有市民来电咨询在泰安成立一家非营利性质的书画院,对活动场所有什么要求?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丽东答复,成立非营利性的书画院,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事项,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对于场所面积大小没有严格限制,但必须符合开展业务需要。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买卖合同;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租赁合同无备案的,还须提供房产证),租期或使用期1年以上,场地必须为办公场所或商业用途,不得是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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