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会客厅丨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 打造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

      记者:刘小东

      嘉宾:李金山 市人大代表,泰安英雄山中学党委书记、校长

      

     

       记者:今年两会,您提交了《关于制定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在您看来,制定该条例有哪些必要性?

       嘉宾: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老年人达到120.71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06%,老龄化程度居全省第五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子女工作压力增大、赡养老人时间减少等问题日渐显现,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导致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被评为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入选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城市,这些工作实践都为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的制定提供了鲜活经验和现实依据。

       记者:当前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情况如何?

       嘉宾:近年来,我市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居家社区养老和推进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连续三年把建设老年幸福食堂、社区养老服务“四化联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效提升列入重点工作。

       通过提供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和社会交往等服务,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丰富多样的生活,既弥补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又补充了机构养老发展的不足,还顺应了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得到精神慰藉和心灵寄托,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服务供给不足、设施配套落后、运营管理不善、城乡发展失衡、人才队伍匮乏等一些因素,制约着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壮大。面对这些现实,需要利用法治方式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推动养老服务体制性改革和前瞻性规划,建立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体系。

       记者:在制定《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促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嘉宾:我们建议对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进行细化落实,制定《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

       一是保障基本服务。明确政府“兜底”项目,落实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建立完善居家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出台助餐补贴办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分工协作,通过立法方式明确各级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考核督查、标准化建设、服务评估、举报投诉等制度。

       三是规范建设标准。以立法方式科学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一体化建设,根据城市与乡村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水平,制定不同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要求。

       四是优化服务供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服务向社区、家庭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培育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规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标识设置、信息公示、合同订立等内容,对侵害老年人权益或者不履行约定的行为定责追责,同时,对督促子女履行赡养、扶养义务作出具体规定。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记者 刘小东 摄影 徐兴霖 审核 王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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