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行时丨泰安市林业局: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 构建多样化法治工作体系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冀超 审核 陈茂荣)市林业局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持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开拓规范化建设新思路,建立健全各类执法软硬件保障措施,大力推进社会普法热潮,全面助力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创建“法治泰安·国泰民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健全全面依法治市体系

      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法制宣传活动,出台《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2022年泰安市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林工作要点》,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加大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市林业局持之以恒做好《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泰安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各项任务均已完成。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林草资源和湿地管理科(政策法规科)2名同志为法治审核人员,承担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固定1名专职律师进行相应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援助,做到“应审尽审”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做好公职律师备案工作,制定了《泰安市林业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泰安市林业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并在“山东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单位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推进常态化普法学法

      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法制宣传活动,对宪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法以及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加大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2021年11月,市林业局直属徂徕山林场在“七五”普法工作中,被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2年,市林业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吕俊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全国林草系统“七五”普法表现突出个人。

      多样化构建法治宣传体系

      去年3月10日至5月15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政法委等八部门在全市开展了“2022清风行动”。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先后出动执法车93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检查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38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单位17家,各类经营利用场所76处,参与查办野生动物案件3起,圆满完成“2022清风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对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形成了有效震慑。

      2022年2月20日至3月5日,市林业局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了以“关注旗舰物种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先后出动流动宣传车27辆次,制作布设宣传海报、条幅113个,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进一步增强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关注旗舰物种保护,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市林业局围绕“世界湿地日”和湿地保护法首次实施,组织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湿地宣传,全市共悬挂横幅26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全市湿地公园共接纳游客9800人次,科普宣传5800人次,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形成共同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市林业局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

      严格按照市林业局“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在局网站设置行政执法专栏,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等向社会主动公开;积极开展“双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等工作,做到及时规范准确。

      加强行刑衔接,打造林业特色制度体系

      有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市林业局与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泰安市公安局分别开展联合督办工作。一是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泰检会〔2022〕3号),推行检察长参加同级林长会议、检察机关参与林长巡林巡查等方式,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泰公发〔2022〕62号),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生态警务”“生态警长”“林长+警长”等机制,在重点森林等生态资源区域设置区域警长,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量,形成执法办案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案件

      坚持依法治林,市林业局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守和执行森林、林地、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扎实组织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和“绿盾”“清风”“网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全市林业系统共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52起,补种树木24316株,行政处罚157人次,救助野生动物4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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