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行时丨泰安市司法局:依法治湖 书写优美生态答卷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吴允峰 审核 聂艳艳)东平湖总面积626平方公里,常年水面208平方公里,是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泊、黄河流域唯一重要蓄滞洪区、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京杭运河复航的重要枢纽。近年来,泰安市司法局坚持把保护东平湖作为最大政治担当,牢固树立依法治湖、系统治湖、科学治湖理念,统筹整合法治力量,全力推动东平湖生态法治建设,构建起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一链式”东平湖保护发展新机制,形成多管齐下、衔接严密的大治理格局,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东平湖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局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植物资源增长至679种,野生动物增加至786种,其中国家一级、二级野生动物24种。
靶向立法“精准施治”,从“无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市司法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把东平湖生态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法治护航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研究推进东平湖保护治理有关问题,从建立保障体系入手,强化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凝聚法治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对上争取,强化沟通协调,全力推动东平湖生态保护立法,《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在2021年9月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当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为实现东平湖生态保护发展的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编制实施《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将沿湖8个乡镇及稻屯洼周边29个村,总面积770平方公里,划定为东平湖生态保护范围,构建起“一湖、一洼、两带、多山、多链”的湖区生态保护格局,为东平湖保护发展定律立规、提供遵循。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东平湖保护管理的意见》《东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让生态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联动执法“攥指成拳”,由“九龙治水”到“河湖共治”
一支队伍抓执法。市司法局成立以政法委、公检法司、湖管委、生态环境部门及沿湖乡镇(街道)等19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一体化”执法司法指挥部。选调公安、湖管、综合执法、交通、海事等15个部门的85名人员,组建东平湖生态110联合执法大队,统一指挥、集中办公、联合执法,接受公安110指令,形成合成化、专业化、专职化的综合执法力量。
全域监管强巡查。市司法局密切联动上、下游5个县级公安机关及河务、河道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实现区域协作、跨区共治。统筹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专业信息系统,组建“山鹰”“湖鹰”两支专业无人机巡逻队伍,打造东平湖综合治理智慧管控平台,实施“路面人车巡、水上船只巡、岸线视频巡、空中无人机巡”四种模式,实现沿途治安、沿线水质、沿湖船舶的全域覆盖、动态监管。截至目前,环湖沿河共设立6个工作站、6个流动查控点,布设视频探头127处、电子警察4处、数字传感器15套,热成像、激光云台摄像机14台,安装渔船GPS定位系统1100余套,实现巡查立体化、监控无死角。
重拳出击严惩治。针对影响东平湖生态保护的非法捕捞、狩猎开采、私搭乱建等“非乱污”现象,市司法局集中开展了“四打”“五清”“六保”行动,开展联合执法170余次、联合清查整治57次,取缔采砂船18条,清理网箱网围12.6万亩,清除沿湖违法建筑物447处,整治“散乱污”小作坊800余处,收缴违规捕鱼渔具、渔网85个(副),立案5件、刑拘6人,实现了依法管湖治湖护湖。
生态司法“创新赋能”,变“机械办案”为“标本兼治”
制度优化提升司法能级。以《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专项司法改革,实现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由思维老套、行动缓慢、力量分散向创新、快速、精准转变。建立自然资源、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意见》,全面优化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理程序和法律适用、损害预防和修复等工作机制,对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实行3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的“3+4”合议庭模式,最大限度发挥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构的优势和作用;打造“行政+司法”工作模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模式创新推动端口前移。坚持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环境资源破坏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司法力量主动靠前、积极作为,成立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工作室,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和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构建“专业法庭+巡回法庭+工作站”审判模式,真正把案件庭审组织到东平湖、把生态修复落实到东平湖。2022年,共办理生态环境案件17件、打击处理3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收缴生态修复资金600余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4100余万元。“梯门镇西沟流水库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司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多元修复实现综合提升。建立山水林田湖草全覆盖的“多层修复、立体保护”机制,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动代偿、引流冲污等修复方式,将修复手段从原态修复向代偿修复、异地修复等拓展,有效弥补违法犯罪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郭某、陆某等人在东平湖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捕捞工具捕捞水产品共计1.24万斤,裁定采取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补偿,被罚出资40万元,向东平湖投放价值40万元的鱼苗150余万尾,该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精准普法“量身定制”,从“政府主导”到“全民参与”
创新机制,建立普法新模式。针对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开通“东平湖之声”“律师夜话·连线司法”公益广播,开设“讲案说法”电视栏目,定期推送环保执法典型案例,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高群众“依法护湖”意识。在网络新媒体开设“天天学法”短视频栏目,以《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专题,通过律师解读法律条文形式制作成系列短视频,累计播出72期。利用“抖音”等媒介向社会推送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每期阅读量达12万人次。
整合力量,组建普法新团队。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成立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顾问团,深入沿湖乡镇、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为东平湖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共审查涉东平湖、涉生态环保的文件12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3条。用好社区、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组织工作人员进门入户宣传法律法规,让“依法护湖”“依法治湖”意识走进群众、深入民心。截至目前,共开展涉湖普法35次,举办专题讲座活动24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7万余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83次,受益群众达10万人。
丰富载体,打造法治宣传新阵地。把普法宣传作为提升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效能的重要一环,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将法治元素融入法治宣传场所建设,打造戴村坝“人水法”文化苑、东平湖法治苑、人民公园《民法典》普法广场及沿湖12个社区普法广场,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营造了群众出门有法、抬头见法、休闲学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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