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行时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托公职律师机制 实现“法治”队伍发展新跨越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马晓艺 审核 聂艳艳)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为契机,创新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模式,成为全省首个完成公职律师的登记注册的市级消防救援支队。支队及8个执法大队均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制队伍梯次化管理,为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法治行政能力、队伍管理水平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建章立制,统筹协调,完善公职律师使用管理机制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一服务平台,着力为全市各级消防机构提供渠道畅通、响应迅速、协同联动的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服务。

       为尽快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在支队党委领导下,支队公职律师服务站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行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泰安市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集中配备法律力量为各单位提供服务,做好对全市公职律师的跨部门调配使用工作,解决部分单位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确保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全市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人才库,提供入库公职律师名录、公职律师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出台《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履职程序,为充分发挥、优化律师作用,更好地为支队党委、各部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了依据。

       为落实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完善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程序,建立听取公职律师意见的决策事项清单,保障公职律师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明确公职律师原则上列席党委会议,在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中提出法律意见,将公职律师纳入支队纪委案件查办、巡察审计成员库,参与调查处理意见论证,有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提质增效,精业强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领头”效能,建立集中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提升法制员、消防监督员、消防员“三支队伍”业务能力,建立“数字化”考评机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依托公职律师服务站建立两级法制审核制度,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支队集中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落实大队法制审核、支队集中复核机制。对全部执法案件进行大队法制审核,涉及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重大执法案件法核复核。落实执法考评机制,制定消防执法检查质量考评实施方案,每季度组织网上执法考评,每月开展执法质量互查,及时通报问题、跟进督办。累计审核重大执法案件500余起,评查各类案卷2000余份,发现并整改问题20000余处。

       为实现法制队伍梯次化管理,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培养法制审核“明白人”。创新建立法制审核辅助员岗位,弥补大队专职法制员不足的实际问题。要求每个执法大队配置1至2名法制业务骨干担任大队法制审核辅助员,并在服务站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周,通过结业考试方可担任法制审核辅助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工作群,及时交流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落实大队法制审核责任。培养消防监督执法“明白人”。印发法律法规规范手册、6类执法示范卷、行政案件询问要点等培训资料,全面落实检查任务全数自评、执法案卷网上互查、实地核查,执法数据分析研判、系统运行反复过筛等工作机制,促进执法水平提升。培养消防员“明白人”。联合市司法局建立消防员执法资格认证机制,首批48名消防员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参与监督执法,共计协助检查单位2000余家,下发各类文书3000余份。

       强化作用,带动管理,为执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消防救援服务站委派公职律师负责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起草审核重要法律文书或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目前共起草合同20余次,审核合同10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200余个,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20余次。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承办《泰安市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泰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拟制工作,准确提供法律依据。服务站建立以来,共办理相关法律事项250余件,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2件,胜诉率为100%。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党委会、党史学习期间,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4次,制作印发相关材料5000余册。坚持开展“普法讲堂”活动,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轮流授课,并聘请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执行庭负责人进行辅导授课。去年以来,支队先后举办了普法集中学习7期,旁听庭审3次。

       泰安支队将继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服务站的引领作用,提升队伍学法、用法的氛围。服务站也将继续发挥及时发挥“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信息灵、反应快、保密好”等优势特点,继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为全省的公职律师队伍创造引领和标杆,为推进全省消防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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