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城进行时】安全文明出行 市民要在意"细节"

      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11月28日上午,交警城东大队提前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预热活动,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在邮电局岗开展非机动车、行人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民警发现一名年轻女子过路口竟然没走斑马线,而是从机动车道横穿马路。由于路上车辆比较多,民警赶紧上前将困在马路中间的女子带回安全位置。

      “路上这么多车,你不看信号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驾驶员见到行人横穿马路肯定急踩刹车,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要是不踩刹车,又会撞到你,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勤务二中队指导员王耿对女子说道。

      在民警的劝导下,横穿马路的女子认识到刚才自己横穿马路的危害性,并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电动车载人、载物并不是什么罕见事,可载超长的货物,交警就不得不出手拦住。一男子载长板子过路口时被交警拦下。

      民警介绍,电动载物超出车身,不仅会妨碍安全驾驶,在转弯时也会影响操作,刮撞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该驾驶员因非机动车违规载物被处罚10元,将电动车停在岗区,步行去附近送货,“接受处罚的前提是首先要消除违法状态。”民警说。

      据了解,东岳大街(含)以北建成区域是电动三轮车的禁行区域,有的人驾驶电动三轮车途经过邮电局岗路口,通常会被执勤交警拦查。

      民警介绍,驾驶电动三轮车的人多为中老年人,驾驶水平、操作习惯相对较差,有的电动三轮车还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挂牌办证,车辆技术状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驾驶员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电动三轮车闯“禁区”,驾驶员将面临被处罚200元、记3分。

      王耿介绍,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以来是交警部门重点关注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在意“细节”,珍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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