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从“审判席”到“调解桌” 从“普法讲座”到“群众身边” 各县市区司法局着力为群众解忧难办实事

      办好事,办实事,解民忧,化民愁。近期,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各县市区司法局用贴心的服务、暖心的态度着力为群众解忧难、办实事。

      宁阳县司法局

      为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宁阳县司法局蒋集司法所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教育小册子、现场普法等通俗易懂、丰富多彩的形式,向群众宣讲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普法志愿者走进沿街商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并为群众进行讲解。此次活动不仅强化了群众的法治观念、保密意识及防范意识,更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法治氛围。

      

      岱岳区司法局

      “再不给钱我们就告你,实在不行我们就把它们从地里清出去。”一大早,山口镇政府门前就传来吵闹声,岱岳区司法局山口司法所长张心贞稳住当事人情绪后,随即询问缘由,了解事情经过。

      事情起源于2015年,山口镇某村村民张某甲与张某乙口头约定了租赁合同,张某甲将个人的1.25亩土地租给张某乙种植苗木,约定于2020年2月解除租赁归还土地。但受疫情影响,张某乙销售苗木出现障碍,无法如约履行。双方为此产生争执进而矛盾激化,张某甲要求对方作出违约赔偿,但因达不成共识,故多次到镇政府反映问题。

      

      山口司法所受理纠纷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10余天的时间里,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分别数次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算清“信誉账”“时间账”,引导双方理性决策。最终,双方同意签订和解协议,张某乙立即无条件归还对方土地,同时现场按照标准支付张某甲一年土地租赁费,也取得了对方谅解。通过不懈努力,一起困扰双方当事人两年之久的难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近年来,岱岳区司法局通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协同联动、专业高效的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模式,引领人民调解工作驶入快车道,使大量适合调解的案件从“审判席”走向了“调解桌”,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切实解群众所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真正让司法关怀在细微处浸润到群众内心。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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