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变登门服务

      为抓好重点排水户水质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各排水户污水水质情况和杜绝偷排、混排现象,近日,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排水管理专员主动作为,登门服务,开展排水户水质检测工作,据了解,自2009年我市颁布《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至今,市城市管理局已向400多家单位发放排水许可证。

      

      近日,记者跟随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来到泰山区一酒店排水口进行水质检测。工作人员现场取水,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主动为排水户检测排水水质,既为排水户减少了资金支出,也节约了时间,这只是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主动作为,登门服务的一个缩影。

      据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郝召会介绍,针对一些重点排水单位,包含工厂、规模较大的饭店、在建的工地、医院、机动车清洗及维修单位等污染因子较为复杂的排水单位,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需检测的污染物达到30多项。

      

      “通过研究不同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水的污染物特点,监测机构会挑选如PH值悬浮物等指标中的几项有针对性地进行水质检测,除生化需氧量指标,其他的指标24小时内即可得到检验结果,一个星期内出具专业水质检测报告。”郝召会说通过检测,如发现排水户水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将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责成该排水户立即进行整改,并下发相关整改通知书。针对未按期整改、没有依法办理排水许可、排放水质也不符合排水许可相关要求的排水户,将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蒋俊峰告诉记者,之所以“上门服务”是因为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在对持证排水户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由于排水户对检测项目和监测机构不够熟悉,出现过自费出资委托监测机构检测,却被出具了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水质报告的情况。为了解决这种情况,中心坚持为民办实事,结合实际工作要求,在监督检查时带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主动为排水户检测排水水质,提供《排水水质报告》,变监督检查为登门服务,真正将实事做到群众心坎儿上。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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