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海州警方查处2起网络传播疫情谣言案件

      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牵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在大家勠力同心抗击疫情时,连云港市海州区两网民在未经核实消息真伪的情况下,随意散布疫情不实信息,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2022年3月21日23时许,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业主群内有人传播“同科小区又有新冠阳性"的涉疫信息。经核实,该信息内容为虚假信息。

      经海州分局调查,现查明:殷某(女,28岁,海州人)在抖音上看到有同科小区业主被带走隔离后,自己捏造了“同科小区又有新冠阳性"的虚假信息并发到微信群。

      2022年3月26日23时许,朐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某微信群传播“茗馨花园今天下午又确诊一个,明天全员核酸”等涉疫信息,引起广泛关注。经核实,该相关内容为虚假信息。

      经海州分局调查,现查明:刘某某(男,27岁,海州人)3月26日19时许,听家人说,小区内可能有复阳的人,于是捏造了“茗馨花园今天下午又确诊一个,明天全员核酸”的虚假信息并发到微信群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殷某和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散布谣言,海州公安分局遂依法对二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殷某和刘某某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已及时在微信群内消除了影响,并表示今后不再散布谣言。(记者 吴睿 通讯员 周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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