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使用“泰畅通”平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工作专班,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工作,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使用“泰畅通”平台,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来泰货车及司乘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来(返)泰货运车辆及人员管理程序。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本市企业有来(返)泰货运需求的,应提前 1 天登录“泰安交通运输”公众号,通过“泰畅通”平台,如实完整填报企业信息、货运车辆信息(目的地涉及多家本地企业的,所有企业均需提交申请),由所在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生成绿色或橙色“泰畅通码”。其中,橙色“泰畅通码”表示货运车辆及相关司乘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

      1、绿色“泰畅通码”货运车辆经防疫检测点查验放行后,严格落实好属地防控措施。

      2、橙色“泰畅通码”货运车辆及人员,除已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外,原则上一律不来(返)泰。已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进入泰安的,经防疫检测点查验放行后,申请企业要负责到检测点“点对点”接回货运车辆,确保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其中:①外地来泰车辆,到达申请企业后,由企业引导至单独停车区域停放,装卸货期间司乘人员不下车,不与企业员工接触,做到“即装(卸)即走”。作业完成后,由企业引导至下一作业场所;来泰货车无下一作业场所的,引导至就近离泰路口驶离。②返泰车辆,需至申请企业装卸作业的,按上述要求落实闭环管理;无需继续作业的,由企业及属地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

      3、跨省运输的严格按照鲁指办发[2022]68 号文件执行。

      二、严格落实各级防控责任。企业及来(返)泰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把好审批关,做好数据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及人员的防控措施。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来(返)泰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进入泰安后,配合做好交通防控查验,落实测量体温、“四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核酸检测标识)等要求。来(返)泰货运车辆不得搭乘与本次运输任务无关人员。

      三、加强司乘人员服务保障。企业及属地在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为司乘人员热心提供服务保障,指导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安全高效便捷。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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