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回应!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是误读

      【教育部回应!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是误读】近日有媒体和专家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的“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在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回应:这其实是一个误读、误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基于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与时俱进作出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记者徐壮)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