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2年7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年来我市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情况。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功能作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制度引领、多措并举,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去年,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打造“规范文明行政执法生态链”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教导式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法治素养提升、权力制约监督等五大行政执法新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关经验做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刊发。今年,扎实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针对市场主体在监管执法方面反映较为突出的随意检查、无实质内容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在广泛听取企业和执法机关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泰安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泰政办发〔2022〕3号),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活动作出具体规范,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

      《泰安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明确,对于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强制、处罚、收费以及违法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企业有权拒绝,并可通过“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交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指标与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利益挂钩。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监督。同时,为了有效防止行政执法机关以各种名目向企业摊派,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发生,《泰安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强迫或暗示企业购买指定服务、拉赞助、参加收费会议培训等7种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对有此类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已审查备案重大涉企执法决定17件,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有力推动。此外,针对“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行政执法问题,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坚持协同一体、久久为功,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规范执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近年来,市司法局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专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在全市层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基本做到依法及时主动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面逐步拓宽。目前,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执法公示专栏32个,事前公开内容800余项,执法结果公开13万余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执法活动中,均能按照制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并按要求归档管理;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基本明确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有效降低了违法执法行为的发生几率。同时,加强日常督导,每年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连续三年将各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执法情况纳入市直机关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坚持规范保障、提升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市司法局优化完善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功能,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执法信息共享,及时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案件做到应录尽录及时录,实现系统常态化运行,2021年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到94.98%。市司法局与市档案局联合印发《泰安市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系统规范了行政执法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同时,市司法局严格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按照国务院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样式,完成对全市1006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要求,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做好推进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乱罚款”及委托行政处罚情况专项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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